新科技部長說,科技部將來要支持的計劃經費,會偏向實務應用,促進社會經濟產業發展云云。這說法引起學界的反彈,我來簡單說一下我的看法。
以我自己為例好了。憑小弟不才的一點淺薄知名度,我可以募到一些「業界」的支持。因為他覺得有利可圖嘛。相對來說,我這個研究內容,就要和業主的想法有某種交換,比如說更加實務一點。
像我要寫「台灣棒球倫理個案問與答」「倫理學筆戰手冊」之類的東西,有意願支持的出版社不少。就算要搞個倫理學工作室或顧問公司,也都有人談過。只是我沒空處理而已。
但如果我要弄純哲學研究呢?像我也打算翻譯一兩本國外新的倫理學重要著作,或是寫個大的研究計劃,像「東方德行史」之類的東西,這種噴出來可能幾十萬字,但是賣不到一百本的,業主就會卻步。
這類研究會是有學術與奠基意義的東西,而科技部的支持就顯得相對重要。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我如果申請他們一定要撥,而是這一類基礎研究如果沒有做出來,那個什麼棒球倫理的實務研究可能就沒那麼實在。
台灣的基礎研究其實已經很弱了,原因很多,但如果再把錢抽掉,只會更弱。我是認為實務研究的部份,應該想點辦法引入業界資金,而不是在不大的餅裡面硬去切割。